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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十级残疾赔偿金标准

2022年6月30日  南昌知名律师

  林文明,南昌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林文明,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物权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当我们遭到侵权损害时,就要想到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包括赔偿,但是赔偿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超过了的话,也许少了胜诉的可能性。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物权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物权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1、侵权行为的一般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对侵权行为同样运用。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为2年,超过这一期限,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利益的权利。

  2、侵权行为的特殊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在一些特别法中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产口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爱到损害时起算;。《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二、侵权损害赔偿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侵害人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侵害,造成受害人何种损害的证明材料。如书证、物证、照片、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当事人承认或双方达成的协议、信件、电报、电传等材料;

  3、人身受侵害的,提供能证明伤情的医疗单位诊断书、诊断证明、法医鉴定书、伤残等级评定书、医药费、住院费单据。请求赔偿交通费的,应提供票据;请求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受害人工作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受害人工资收入证明等;请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需专人护理的证据;

  4、财物受到侵害的,提供财物受损情况的清单和有关证明材料。如物证、照片、证人证言、受损财物原价值、受损程度评定、修理费用等证据材料;

  5、因产品质量造成财产、人身损害后果的证明材料;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比如,原告提交证据材料,案件有一个被告,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有两个被告,则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依次类推。对证据材料原件,当事人应按法院通知或在出庭诉讼时提交。

  三、侵权损害赔偿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在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

  2、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物权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内容,由此可知,物权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与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一样,一般为为二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愿意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十级残疾赔偿金标准

  在我国将伤残标准从一到十一共分为十个等级,不同的等级也就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但是我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十级残疾赔偿金究竟有多少。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十级残疾赔偿金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十级残疾赔偿金标准

  。而且参与制定这两部法律的有关部门也作此解释。

  最明显的是,在2001年3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规定》第九条则明确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因此,在司法上,残疾赔偿金的性质被确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

  财产损失的补偿

  4、1994年5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药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这一规定也使用了;残疾赔偿金;的名称,但是,与以往的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不同的是,这部法律把残疾赔偿金定义为对公民的人身遭受损害导致其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而且根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只赔偿财产损失、不对精神损失进行赔偿的原则来判断,此法中规定的残疾赔偿金在性质上属于对财产损失的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金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规定,确认为因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导致收入减少的财产赔偿。

  5.1该解释第17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5.2第18条则专门规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5.3第25条规定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5.4第31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以及本解释第2条的规定,确定第19条至第29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18条第1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从这些条文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本次司法解释已经明确地将残疾赔偿金认定为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认为其性质上是物质损害赔偿金,不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具体法律性质确定

  6、根据上述的不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不同规定,我们应该认识到,对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必须将之置于具体的法律文件中来理解。孤立地从;残疾赔偿金;这个用语本身来说,是无法判断其性质的。因为不同的法律文件赋予了其不同的法律性质。

  三、残疾赔偿金确定因素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丧失说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十级残疾赔偿金标准的全部内容。残疾赔偿金是对于相关的伤残人士的赔偿,毕竟是相关的伤残人士生命健康权受到了损害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